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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駐佛代表處稅務問題 |
一、哪些外國代表處可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方式申報納稅?
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為其總機構客戶,其他企業(yè)從事居間介紹,代理等服務業(yè)務,或為其母公司及其所屬各子公司(直接委派該常駐代表機構的公司除外)提供服務,不能提供有關合同,協(xié)議書等資料,憑證,據(jù)以正確申報收入額的;或者常駐代表機構不能提供準確的證明文件,區(qū)分其是自營商品貿易還是代理商品貿易的,可由常駐代表機構向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報稅務機關批準,以其經費支出額換算收入,并據(jù)以征收營業(yè)稅和所得稅。
二、外國代表處經費支出應包括哪些方面?
常駐代表機構的經費支出額包括:在中國境內,外支付給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福利費、物品采購費(包括汽車、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通訊費、差旅費、房租、設備租賃費、交通費、交際費、其他費用。常駐代表機構對上述經費支出額,必須據(jù)實向當?shù)囟悇諜C關申報,并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隱瞞。其中屬于在中國境外的經費支出部分,還應提供其總機構和注冊會計師簽字的證明文件,一并報稅務機關審核。
三、按經費支出額計算征稅的公式:
1、收入額的確定
收入額=本期經費支出額÷(1-核定利潤率10%-營業(yè)稅稅率5%)
2、營業(yè)稅的計算
應納營業(yè)稅=收入額×營業(yè)稅稅率5%
3、所得稅的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 收入額×核定利潤率10%
應納外國企業(yè)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外國企業(yè)所得稅稅率33%
四、外國代表處營業(yè)稅和所得稅的納稅申報期限:
外國代表處營業(yè)稅按季申報,每季度終了后15日內繳納;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分季預繳,季度終了后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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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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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內資公司的注冊登記 |
| 2. |
外國投資者在深圳設立辦事處、代表處的登記 |
| 3. |
內、外資企業(yè)增加注冊資本股權變更等 |
| 4. |
內、外資企業(yè)稅務代理 |
| 5. |
內資公司經營范圍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代理申請 |
| 6. |
內、外資企業(yè)的年檢 |
| 7. |
資本驗資、審計、資產評估 |
| 8. |
香港公司、BVI公司、海外公司注冊 |
| 9. |
外國人居留證、就業(yè)證、香港公司開業(yè)文件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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