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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公司設立登記 |
中國法人與外國自然人或外國公司合作公司設立登記
一、公司類型定義
一個以上中國法人與一個以上外國自然人或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設立。
二、設立條件
2.1、有符合登記要求的中外合作者及合作條件;
2.2、有符合登記要求的經營場所;
2.3、注冊資本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2.4、有自己的名稱及建立符合<<中外合作企業法>>要求的組織機構。
三、需提供材料及其要求
3.1、合作者主體資格材料
3.1A:中國企業法人合作者提供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公章;
=公司股東會關于同意投資的決議;
=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
=銀行資信證明或存款余額證明原件一份(資本額或信用額應不低于擬出資額)。
3.1B:外國自然人合作者提供
=以外國自然人合作提供外國合作者的護照; 以外國公司合作提供外國公司合法開業文件。
―上述證件須經該國公證機關公證,再轉由我國駐當地使(領)館辦理認證。提供經公證及認證后的證明書2份。
=銀行資信證明原件1份(資本及信用額不低于其擬在大陸的投資額)。
3.2、合資公司經營場所租賃合同書原件1份及提供房產證原件核對,4點要求:
―以合資一方或合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租用;
―面積與申報的經營規模一致;
―租賃有效期1年或以上;
―用途與申報的經營范圍一致;
3.3、合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身份證或護照,法定代表人二寸彩照2張。
四、承辦流程
―-免費咨詢―-根據指引―-準備登記材料―-簽訂代理協議―-工作協助―-辦結移交。
五、承辦時限
5.1、生 產 型: 45個工作天辦結(環保等前置許可批準后起計)。
5.2、非生產型: 45個工作天辦結。
六、承辦證照
=環保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查批復文件(非生產型無此項);
=貿工局―-――設立批準文件;
=貿工局―-――公司章程;
=人民政府―――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正本、副本2;
=工商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公安局――――公章、財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公安局――――刻制印章登記卡;
=技監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副本、IC卡;
=國稅局-―――國稅登記證正本、副本;
=地稅局-―――地稅登記證正本、副本;
=外匯管理局―――外匯登記IC卡、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
=貿工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海關――――――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檢驗檢疫局―--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證明書;
=財政局――――財政登記證正本、副本、登記表;
七、出資期限
=不分期一次性繳足注冊資本的,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性繳清;
=分期繳付注冊資本的,應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首期出資應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投入,且不低于注冊資本的20%。外商投資舉辦的投資性公司可于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5年內繳足。
八、證照年檢
外商投資的公司實行年檢制度。企業應在每年3月1日起至6月31日止向七個部門申辦聯合年檢手續。
前置許可
涉及前置許可的項目一般指:股份公司設立,電力供應,煤炭礦產資源開采生產經營,食鹽生產批發,道路貨運及客運,車輛維修及報廢回收,國際海運及水路運輸,航空運輸,加油站及成品油批發、零售,醫療機構及器械,藥品藥具,安技防工程及產品,書報雜志,基礎電信,人才中介及職業介紹,農藥獸藥,印刷,互聯上網服務,餐飲娛樂,拍賣,典當,出版業及音像制品,保險,銀行,證券,建筑,會計,辦學,法律服務,軍工及武器裝備,易燃易爆及劇毒放射物品,危化品及危險廢物,旅行社,出國中介服務等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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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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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內資公司的注冊登記 |
| 2. |
外國投資者在深圳設立辦事處、代表處的登記 |
| 3. |
內、外資企業增加注冊資本股權變更等 |
| 4. |
內、外資企業稅務代理 |
| 5. |
內資公司經營范圍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代理申請 |
| 6. |
內、外資企業的年檢 |
| 7. |
資本驗資、審計、資產評估 |
| 8. |
香港公司、BVI公司、海外公司注冊 |
| 9. |
外國人居留證、就業證、香港公司開業文件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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