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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分公司設立 |
外商投資企業分公司設立登記
一、企業類型定義
在中國登記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公司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分公司。
二、設立條件
2.1、隸屬公司權力機構同意設立并作出決議;
2.2、隸屬公司正常經營,無逾期出資及其他違章情況;
2.3、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隸屬公司的經營范圍;
2.4、有符合登記要求的經營或營業場所。
三、需提供材料及其要求
3.1、隸屬公司需提供的材料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公司設立章程、歷次變更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
=公司權力機構作出的關于設立分公司的決議;
=公司注冊資本未繳足的需提供最新一期的驗資報告。
3.2、分公司營業場所租賃合同書原件1份及提供房產證原件核對,4點要求:
―以隸屬公司名稱或分公司負責人姓名租用;
―面積與申報的營業規模一致;
―租賃有效期1年或以上;
―用途與申報的經營范圍一致;
3.3、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二寸彩照2張、簡歷1份。
四、承辦流程
――免費咨詢――根據指引――準備登記材料――簽訂代理協議――工作協助――辦結移交。
五、承辦時限
5.1、生產型: 10 個工作天辦結(在環保及前置許可批準后起計)。
5.2、非生產型: 10 個工作天辦結(如需前置許可審批的,在前置許可批準后起計)。
六、承辦證照
=行業主管部門―――設立批準文件(無前置許可類無此項);
=環保局―――環保批文(非生產型無此項);
=工商局―――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公安局―――公章、財務專用章、負責人私章;
=公安局―――刻制印章登記卡;
=技監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副本、數字證書;
=國稅局―――國稅登記證正本、副本;
=地稅局―――地稅登記證正本、副本。
七、營業期限
分公司的營業期限不得超過隸屬公司。
七、證照年檢
外商投資的公司分公司實行年檢制度。應在隸屬公司年檢后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
前置許可
涉及前置許可的項目一般指:股份公司設立,電力供應,煤炭礦產資源開采生產經營,食鹽生產批發,道路貨運及客運,車輛維修及報廢回收,國際海運及水路運輸,航空運輸,加油站及成品油批發、零售,醫療機構及器械,藥品藥具,安技防工程及產品,書報雜志,基礎電信,人才中介及職業介紹,農藥獸藥,印刷,互聯上網服務,餐飲娛樂,拍賣,典當,出版業及音像制品,保險,銀行,證券,建筑,會計,辦學,法律服務,軍工及武器裝備,易燃易爆及劇毒放射物品,危化品及危險廢物,旅行社,出國中介服務等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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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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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內資公司的注冊登記 |
| 2. |
外國投資者在深圳設立辦事處、代表處的登記 |
| 3. |
內、外資企業增加注冊資本股權變更等 |
| 4. |
內、外資企業稅務代理 |
| 5. |
內資公司經營范圍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代理申請 |
| 6. |
內、外資企業的年檢 |
| 7. |
資本驗資、審計、資產評估 |
| 8. |
香港公司、BVI公司、海外公司注冊 |
| 9. |
外國人居留證、就業證、香港公司開業文件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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